2020年军人转业最新实施细则

作者:原创 来源:文章屋 2020-08-16 秘书基础

  2020年军人转业最新实施细则 军人转业是指军队的军官、文职干部、志愿兵退出现役转到地方,由国家统一安排工作。那么大家对军人转业最新政策有什么了解呢?小编对20xx军人转业最新政策出台相关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整理,欢迎阅读!

  20xx年军人转业最新政策一、军人退役按排方式:

  1、军龄不满20xx年的不再安置,采取买断的方式:每年4.7万+住房补贴+服役津贴+6个月工资。

  2、军龄满20xx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20xx年的,采取应金制,前20xx年每年3.2万,20xx年后按每年5.4万计,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,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(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)、医辽保险金自己交;也可选择计划安置。

  3、军龄满20xx年的采取自主择业(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,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,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),也可选择计划安置(参加公务员考试,立功的加分,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)。

  4、军龄满20xx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。

  5、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。

  6、20xx年开始实施。

  二、军人退役按排原则:

  1.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,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,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20xx年以下(不含20xx年)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(计划安置),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,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。

  2.军龄在20xx年以上(含20xx年)的团以下(含正团职)干部需退出现役的,50周岁以下(不含50周岁)可安排转业,也可安排自主择业,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。

  3.师以上(含副师职)干部需退出现役的,50周岁以下(不含50周岁)或军龄在30年以下(不含30年)的安排转业,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。

  4.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,军龄在20xx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,军龄在10以上(含20xx年)20xx年以下(不含20xx年)的原则上安排复员,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,军龄在20xx年以上(含20xx年)30年以下(不含30年)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,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。

  三、自主择业工资待遇:

  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军官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%;

  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军官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%;

  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军官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%;

  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军官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%;

  满20xx年不满30年的军官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%;

  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军士长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%;

  满20xx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,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%;

  同时,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,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。

  四、奖励及其它:

  1.在高原、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20xx年的,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%,满20xx年的加8%,满20xx年的加10%,累加之后超过100%的,按100%计发。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,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%,累加之后超过100%的,按100%计发。

  2.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、二等功、一等功、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%,5%,8%,10%。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,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、二等功、一等功、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%,4%,6%,8%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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